根据医疗卫生机构业务需求,拟采购“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具备以下功能要求:
1、波长范围:185~900nm,计算机控制,自动选择波长;
2、波长扫描速度:2000nm/min;
3、狭缝宽度:0.2、0.5、1.0nm,并可设定高、低狭缝;
4、安全联锁监控:燃烧头类型、位置、液阱位置、压力释放塞、火焰屏蔽罩、火焰工作情况、电源、气体压力、多个防紫外辐射和废气排放系统给予操作人员完全的保护;
5、具有内标校正功能:实现内标法,确保测定结果更准确。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
特此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20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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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12-69165615
联系人:陈璐佳
监督管理机构: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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