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机构: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项目编号:5113012021000163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阳光审批应用软件服务项目政府采购
原公告时间:2021年3月31日
更正事项:
一、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明细表”中:“2.报价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软件安全开发服务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一级资质得5分,二级资质得3分,一级资质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得0分,本项最多得5分。”更正为“2.报价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软件安全开发服务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一级资质得5分,二级资质得3分,三级资质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得0分,本项最多得5分。”
二、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明细表”中:“3.报价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一级资质得5分,二级资质得3分,一级资质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得0分,本项最多得5分。”更正为“3.报价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一级资质得5分,二级资质得3分,三级资质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得0分,本项最多得5分。”
三、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明细表”中:“4.报价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一级资质得5分,二级资质得3分,一级资质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得0分,本项最多得5分。”更正为“4.报价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一级资质得5分,二级资质得3分,三级资质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得0分,本项最多得5分。”
四、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明细表”中:“7.服务期间故障明确响应和安排时间≤2小时,故障诊断报告出具时间≤2小时,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到达现场时间≤4小时的得3分,超出时限得0分,本项最多得3分。”更正为“7.承诺服务期间故障明确响应和安排时间≤2小时,故障诊断报告出具时间≤2小时,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到达现场时间≤4小时的得3分,超出时限得0分,本项最多得3分(提供承诺函原件)。”
五、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五)服务方案要求中“5.服务期间故障明确响应和安排时间≤2小时,故障诊断报告出具时间≤2小时,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到达现场时间≤4小时。”更正为“5.承诺服务期间故障明确响应和安排时间≤2小时,故障诊断报告出具时间≤2小时,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到达现场时间≤4小时(提供承诺函原件)。”
六、不涉及变更的内容不变。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4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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