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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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岚皋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岚皋县龙城御景(一期)开发改造项目施工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岚皋县龙城御景(一期)开发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二、采购项目编号:HCACGZB2021-06
三、采购人名称:岚皋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肖家坝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915-211178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915-3236366
五、采购内容:岚皋县龙城御景(一期)开发改造项目施工监理,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98万元。
项目用途:工程监理
项目性质:企业自筹资金
六、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鲜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4月25日起至2021年4月29日(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谢绝邮寄。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本项目点击“”完善相关信息;2.进行完善相关信息后,须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进行缴费确认;3.下载文件:投标人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我的项目”下载磋商文件(没有下载磋商文件的单位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3、缴费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6日10:30时
2、磋商时间:2021年5月6日10:30时
3、磋商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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