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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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集中供热B区管网建设一期项目二标等4个项目已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集中供热B区管网建设一期项目二标等4个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集中供热B区管网建设一期项目二标等4个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3项目概况: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3.实行批量招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批量招标。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集中供热B区管网建设一期项目二标等4个项目总投资额约为2.1亿元,采用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敷设,管网总长约33.93km。每个项目概况如下: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集中供热B区管网建设一期项目二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京港澳高速以东,祥港路-机场核心区以南、南水北调干渠以西以北范围,管网总长约7.34km,管径DN250-DN600。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集中供热C区管网建设一期项目二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京港澳高速以东,南水北调干渠-毫都路以南,豫州大道以西,渤海大道以北,管网总长约2.51km,管径DN600-DN1200。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集中供热D区管网建设二期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京港澳高速以东,渤海大道以南,豫州大道以西,南海大道以北,管网总长约23.48km,管径DN250-DN1200。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集中供热G区管网建设一期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以东,燕都大道以南,青州大道以西,毫都路-金陵大道以北,管网总长约0.6km,管径DN400/300。
2.4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集中供热B区管网建设一期项目二标等4个项目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协助招标人取得相关批复等内容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含项目招标范围内市政地下管线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参与竣(交)工等。具体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设计周期:分批次设计,每批次设计任务应在招标人提供资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测量、初步设计,上述成果经招标人认可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交付招标人。
2.7质量标准:设计成果文件的完成进度和编制深度应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设计文件质量。
2.8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内招标人委托的设计任务,具体金额以招标人任务分配和实际发生为准。如果合同有效期届满,而投标人单项任务尚未履行完毕的,投标人应当继续履行至该任务完毕,并应接受合同的约束。期间招标人派发项目需要派发正式的任务书并按照约定的内容执行,停止派发任务以本合同有效期截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资质(含设计);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持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且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自2019年6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不少于12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4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2日9时00分至2021年4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库申报须知》。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6日8时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签到;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1个小时,解密时间已到不可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电话0371-61318573。
5.5投标人可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通过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获取开标活动现场监控视频。
5.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汇处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87921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中兴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万众大厦11楼
联系人:翟女士 联系电话:0371-60110677
邮箱:guoxinzhaobiao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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