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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江都区江桥片区水系调整工程质量检测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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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江都区江桥片区水系调整工程质量检测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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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2-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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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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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区江桥片区水系调整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都区发改委关于江都区江桥片区水系调整工程初步设计的的批复》(扬江发改许发〔2022〕43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江都区财政资金。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金湾片区水系整治工程建设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次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质量检测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江桥片区位于江都中心城区西北侧,属于扬州市入江水道归江河道(金湾河)沿线地区。区域三面环水,北起龙城路,西南临金湾河,东抵高水河以及芒稻河一线,片内面积约1.44km2。由于该片区内现状水系不连通,河道侵占严重,断面束窄,闸站、涵洞等建筑物年久失修,严重影响该区域防洪排涝功能。根据《江都区城市防洪规划报告(2015~2030)》、《江都区城市水系规划(2018~2035年)》、《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江都区2020年城市建设和环境提升重点工程项目计划表的通知》要求,按照江都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扬州市江都区金湾片区水系整治工程建设处计划实施江都区江桥片区水系调整工程。
江都区江桥片区水系调整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开、整治西沟河、小引江河、迎丰河等3条河道,总长3.43千米,其中新开挖西沟河、小引江河西段和南北段,河道长1.156千米;疏浚整治原小引江河、迎丰河,河道长2.274千米。在西沟河新建双孔箱涵1座,长50米、断面净尺寸2×2×2米;在迎丰河南北段新建箱涵1座,长300米、断面净尺寸2×2米。移建引江闸站1座,设计抽排流量4.8m3/s,自引、抽引流量均为1.5m3/s;拆除现状江桥涵,原址翻建江桥涵,涵长20.5米、断面净尺寸2.5×2.5米,新开引河80米,设计自排流量6.5m3/s。新建引江分闸1座,设计流量6.5m3/s。新建1栋二层管理用房,建筑总面积为808平方米;同步建设附属建筑物、信息化系统、护岸及景观绿化等工程。
本工程等别为Ⅲ等,其中引江闸站移建工程、江桥涵拆建工程级别均为3级,其余建筑物及河道工程级别均为5级。
本程批复总投资7106万元,质量检测概算投资29.13万元。
2.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检测标招标共为一个标段,合同段编号为JQSXTZ-2022-JC。
招标范围(不限于):主要是对江都区江桥片区水系调整工程质量检测标所属工程内容的的河道疏浚、河道护砌、拆建箱涵、新建水闸、移建闸站、景观绿化以及专项环保水保等建设内容,进行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土建工程实体、桩基、设备及安装工程等属于本工程检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报告。
3.检测要求
质量要求: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按照《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DB32/T2707-2014)、《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长江水下平顺抛石护岸施工规范》(DB32/T2947-2016)以及相关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执行。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报告,确保质量检测工作顺利实施。全部检测内容计划于2022年10月20日开始,2023年12月31日完成,本项目服务期周期为437日历天(不含后续服务期)。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资质等级:投标人必须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专业类别应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5个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4.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3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4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度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2022年5月27日发布),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参考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4.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5.2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按照“CFCA 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CA 证书签章。
5.3本工程只接受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的为无效投标报名。
5.4各投标人请于2022年9月21日0:00至2022年9月28日0:00,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5.5招标文件:500元/套。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若需查勘现场,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1日9时3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2年10月11日10时0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金湾片区水系整治工程建设处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金山路126号
联系人:童先生
电话:0514-8036094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玉箫路18号407室
联系人:许工、张工
电话:19851509508、18994887507
邮箱:10345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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