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铭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偃师市文化路跨洛河、伊河大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偃师市文化路跨洛河、伊河大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项目编号:偃师工服招标(2021)0089号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21【084】
4、资金及招标控制价:财政资金,施工财政评审审定价的2%;
5、项目概况:本次设计建设文化路洛河桥、伊河桥各一座。洛河桥从南京路南侧起坡,跨越滨河路、堤顶路,南至古城路,洛河桥南跨越堤顶路后采用半苜蓿叶型环道与堤顶路立交,按双向六车道设计。伊河桥北接入现状河堤,南跨越堤顶路、规划一路,至规划二路处与规划二路平交,按双向四车道设计。包含主线、匝道、被交路、地面辅道组成,涵盖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等。
6、项目建设地点:偃师市;
7、招标范围:包括项目所需的勘察、测绘、工程咨询(环境、水土保持、防洪等评价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优化(含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
9、勘察设计周期:40日历天。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1、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设计类或市政工程类或城建类高级技术职称,须为本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及2020年01月0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六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
4、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并加盖企业电子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6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投标人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否则视同未提供;同时,须由评标委员会对上述相关信用进行现场查询核验,方可通过。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项要求;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5、6、7项规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6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偃师市华夏路1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9-67715571
代理机构:河南铭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8层6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5236298535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2021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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