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南运河阜城县段补水河道清理整治工程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发改招标核字[20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城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南运河阜城县段补水河道清理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阜城县南运河。
2.3建设内容:本次项目主要通过对南运河阜城县段进行主河槽清理整治,使南运河行洪、输水顺畅,并通过存蓄外调水达到为南运河及沿线进行生态补水的目的。阜城县南运河也是沧州市东光县与衡水市阜城县的界河,本次两县按照上、下游分段原则对南运河进行清理整治,阜城县治理长度为18.05km,治理桩号为110+978~129+028。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提供项目经理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在“信用中国”系统【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具备2020年度或近一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不需提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15日09:00:00至2021年04月21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08日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城县水利局
地址:衡水市阜城县
联系人:尤朝明
电话:0318-4892610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528号
联系人:黄欢
电话:0311-66698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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