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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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城饮水水质安全提升工程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XSX-GC-202103003
一、招标条件
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响水县城饮水水质安全提升工程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已经响水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具体招标事宜。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及内容:
1.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响水县城地面水厂南侧。
1.1.2建设内容为: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膜处理车间(超滤系统、纳滤系统)、污泥浓缩机、污泥脱水机、排水池调理池设备、自控系统等设备采购、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售后服务和质保期的工作等全部服务内容,具体参数详见项目技术规格书和工艺图纸。总投资额约5800万元。
1.2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技术规格书和工艺图纸技术要求及标准。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限不得少于2年(其中超、纳膜质保不少于5年)。
1.3服务期限:210日历天,2021年11月底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本单位正式职工条件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未在投标人之外单位受聘或任职,也没在其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2020年9月―2021年2月或2020年8月-2021年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未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提供不全、或期限不满足规定的,均不予承认。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授权委托人、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需获得招标人推荐的超滤、纳滤膜品牌厂家的授权,招标人推荐品牌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
5.业绩要求:/。
6 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6.2.企业、法人代表或项目经理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全国征信系统平台信息为准)。投标人(含法定代表、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已全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6.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誉盐城”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7.1如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分别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并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②、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③、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4.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4.4、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投标(开标)地点
4.4.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时30分。
4.4.2.投标和开标地点: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响水县灌江东路与东海路交汇处,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五、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六、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
6.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以现金、转账方式缴纳或采用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中标公示结束后15日内)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的30%;完成工程量80%,付至合同价的60%;全部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70%;待政府审计、验收后付至审计价的95%;余下5%待质保期满后结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及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上发布。
10、其他说明
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现对建设工程项目进场交易程序相关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0.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投标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该表在开标现场交至公证处接收登记编号,无需另行登记,交完信息登记表及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现场(投标代表须为授权委托人)。如未携带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
10.2、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现场时,须主动出示苏康码,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否则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10.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至财务科领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原路退还,无需投标人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苏康码显示为其他颜色的以及其他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交易场所参与招投标活动。
10.4、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11、联系事项
招标人: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自来水公司院内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4号楼1103
邮编:224600 邮编:224600
联系人:牛红兵 联系人:王志东
电话:18912598548 电话:1385109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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