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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鸿路(泰伯大道-彭祖路)大修工程(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鸿路(泰伯大道-彭祖路)大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鸿路(泰伯大道-彭祖路)大修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21]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起点位于泰伯大道,终点位于彭祖路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新鸿路(泰伯大道-彭祖路)大修工程全过程监理。新鸿路(泰伯大道-彭祖路)大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开展鸿山街道新鸿路大修工程,起点位于泰伯大道,终点位于彭祖路,道路长度约700m,宽度约43-53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同时将新鸿路西半幅桥梁拆除重建(桥梁为16+25+16m预应力砼空心板梁桥)。同步实施道路、桥梁、管线、照明、绿化、交通设施和海绵城市等工程。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建安工程造价约3040万元)。,
计划监理期限:32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70.0万元
招标范围:所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全过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财务要求:2017至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12月~2021年2月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2月~2021年2月连续缴费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09日17:00时至2021年04月14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06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开标室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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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幢15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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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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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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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513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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