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外聘律师项目
资金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购人: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公开招标合格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采购人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现已经有批量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采购人已处理部分案件,预计后续累计约4000余件案件(投标人需根据诉讼经验评估案件数量)进入法院程序,需要处理。现采购人拟公开招标聘请投标人处理后续全部案件化解事宜(包含诉前调解、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全流程),直至采购人所有证券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结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招标要求供应商具备如下资格: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所在省(市)司法厅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投标人需要设有固定办公场所;
3、律所或者分所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律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律所公章的授权书;
4、具有承办上市公司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经验或其他类似案件经验;
5、投标人及其分支机构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未代理投资者起诉过采购人,代理采购人委托案件不存在利益冲突;
6、律师事务所及所内执业律师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服务律师未受过行业处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9日17点00分前将以下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jigaofazhandaili@163.com(邮件中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
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信用中国截图;
4、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或其他类似案件的委托代理协议。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采购人: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邴经理
电 话:0531-55516738
邮 箱:jigaofazhandai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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