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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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己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第九再生水厂、简阳3座工业污水处理厂、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中心、食堂、第三至八再生水厂(含第六、七再生水厂提标改造项目)、第十再生水厂及厂外泵站、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及新增项目。工作内容包含:生产辅助工作、运行辅助工作、食堂及膜清洗等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
(1)2021年辅助服务采购项目(Ⅰ标段): 2021年07月13日-2022年7月31日;
(2)2021年辅助服务采购项目(Ⅱ标段):2021年05月01日-2022年07月31日。
2.3 服务地点:
Ⅰ标段:
(1)成都市第九再生水厂(物资设备中心、食堂):锦江区三圣街道大安桥村;
(2)简阳3座工业污水处理厂:
城南厂:简阳市新市镇新五村;
平泉厂:简阳市平泉镇田家坝村;
贾家厂:简阳市贾家镇五里村;
(3)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锦江区大安桥村四组;
(4)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航空港组团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六期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成都市双流区公兴镇兰家沟三组)。
Ⅱ标段:
(1)成都市第三再生水厂:高新区天华二路28号;
(2)成都市第四再生水厂:成华区杉板桥南三路91号;
(3)成都市第五再生水厂:武侯区太平寺文昌片区三河村;
(4)成都市第六再生水厂:成华区龙潭街办高洪社区五组;
(5)成都市第七再生水厂:金牛区天回镇甘油村四组;
(6)成都市第八再生水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十一组;
(7)成都市第十再生水厂:高新区中和片区龙灯山社区石河村;
(8)成都市第十再生水厂厂外泵站:高新区中和街道五根松社区和乐二街222号附11;
(9)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绣川村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
(10)新增项目:新津成环水务(地埋厂)、彭州成环水务(地上厂)、双流3座地埋厂(云航水务公司、九润水务公司、牧山水务公司)。
2.4 标段划分:2个标段。
Ⅰ标段:第九再生水厂、简阳3座工业污水处理厂、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中心、食堂2021年辅助服务工作。
Ⅱ标段:第三至八再生水厂(含第六、七再生水厂提标改造项目)、第十再生水厂及厂外泵站、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及新增项目2021年辅助服务工作。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2)信誉要求: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信誉声明”;
(3)财务要求:近3年(2017年-2019年)或(2018年-2020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证明材料为:比选申请人按照参选文件格式在“信誉声明”中明确承诺无亏损;
(4)类似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 3 个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为生产运行企业提供的 辅助类服务业绩 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2 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其他
Ⅰ标段:第九再生水厂、物资设备中心、食堂辅助服务合同由中选人与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辅助服务合同由中选人与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简阳3座工业污水处理厂辅助服务合同由中选人与简阳市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成都市双流工业厂辅助服务合同由中选人与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Ⅱ标段:第三至八再生水厂(含第六、七再生水厂提标改造项目)、第十再生水厂及厂外泵站及新增项目辅助服务合同由中选人与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辅助服务合同由中选人与成都青白江区成环水务有限公司签订。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04月13日至2021年0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409室领取比选文件。
5.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6.参选文件的递交
6.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4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万象南路侧门二楼)。
6.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85320347
传 真: (028)85321331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楼04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28-61896152
传 真: (028)853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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