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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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丹东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软件)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2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CGZB2020050-1
项目名称:丹东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500万元
最高限价: 500万元
采购需求: 一、标准规范建设:1.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标准规范编制《丹东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共享交换规范》、《丹东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数据汇交规范》、《丹东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应用服务标准》、《丹东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共享信息服务接口规范》、《丹东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运行维护规范》;2.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标准规范编制《丹东市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规范》、《丹东市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汇交要求》、《丹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质量检查细则》、《丹东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接口规范》、《丹东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二、数据处理及入库:1.对现有数据进行梳理分析,建立自然资源数据资源体系,形成数据资源目录,对现有数据情况开展调研,进行数据资料收集,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分析的内容包括数据量、数据格式、空间参考、标准规范等,根据数据现状分析情况,提出数据入库的合理化建议,并予以入库。数据资源体系可按照数据类型分为现状数据、规划数据、管理数据和社会经济数据。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的数据资源体系,形成数据服务目录,为后期数据的采集、整合和更新提供标准支撑;2.一张底图的建库,将各县(市)区提交的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底图建库要求的成果进行建库,接收一个,建库一个;3.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建库,将批复后的县(市)区提交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进行建库,接收一个,建库一个;4.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将汇交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进行整合,进行标准符号库和地图方案制作,并发布地图服务,形成可层层打开的全域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三、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1.数据管理与维护为用户提供数据管理与维护的相关平台功能,保证平台的数据运行。包含数据处理、目录管理、元数据管理、地图编制、更新维护、数据分发、版本控制、数据发布等功能;2.通用应用服务提供数据服务、基础服务、接口服务、服务管理等应用服务,为丹东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行政审批、监测监管和决策分析提供有力的数据服务和技术支撑;3.专题应用服务专题应用服务功能包含规划应用服务、审批应用服务、监管应用服务、决策应用服务、资源评价医用服务以及公众查询应用服务;4.资源管理与监控资源管理可以全面掌握、管理、监控各部门用户对平台的使用情况,实现对资源的统一监控、调度、审计。包含资源管理、GIS资源管理、监控管理和资源调度功能。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1.指标模型库建设:指标库建设、模型库建设;2.应用体系建设:(1)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应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功能:提供资源浏览、专题图制作、对比分析、查询统计、成果共享等5项基本功能,扩展集成功能工具集、社会公众服务等其他应用功能。(2)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评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功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和风险识别评估等2项基本功能,扩展空间冲突分析、三条控制线划定等其他应用功能。(3)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查与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功能: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审查内容和审查要点,提供对市县乡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的质检、审查与管理,提供对相关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进行一张图核实的审查与管理等功能服务。(4)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功能:根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指标体系,对三条控制线、自然资源等主要要素变化以及城乡建设、重大基础设施等开发利用行为,进行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定期评估,支撑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落实主体责任,提供辅助决策等功能服务。(5)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功能:整合集成或接入有关部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相关数据,提供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综合监管、动态监测和决策支持。(6)国土空间规划指标模型管理,建设国土空间规划指标模型管理相关应用,实现指标管理和模型管理等功能,实现指标和模型的可视化管理和配置,并满足业务调整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1年内完成,验收合格后质保2年(因国家及省有关要求等原因确需调整工期的,可顺延工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5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④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日起至2021年4月12日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下载
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交易中心电子邮箱DDZFCGZX@163.COM中,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及所报名的项目名称。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报名材料需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至DDZFCGZX@163.COM邮箱中,报名材料合格、有效的,交易中心将回复项目报名表,供应商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回交易中心邮箱的视为报名成功,不发送报名材料或不在公告期限内发送报名材料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报名,未参与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4月23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丹东市新城区中心南路11-39号
联系方式:13604156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联系方式:0415-2172355
邮箱地址:DDZFCGZX@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艳 贲晓霞
电话:0415-217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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