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广东省五沙大桥扩建与互通工程审核造价咨询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3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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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评定:
五沙大桥扩建与互通工程审核造价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五沙大桥扩建与互通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五沙大桥扩建与互通工程审核造价咨询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顺德港东北侧,连接顺德大桥、南国路东延线与顺番公路,实现三条道路转向车流高效运作;项目新建跨李家沙水道特大桥一座,位于现五沙大桥北侧,为主跨328米独塔斜拉桥,主桥长度481米,双向六车道的桥面宽度,设计速度60km/h,各方向匝道与特大桥主桥连接,匝道桥面标准宽度为10.5米,匝道总长度约7km;项目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建设,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排水、照明、绿化、环境保护、交通安全设施、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建安费约9亿元。
工程建安费以最终审定费用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为全线范围内土建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涵、人行天桥)、排水(雨、污水)、监控、电气(含机电、照明等)、绿化、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的造价咨询服务。咨询人应独立对造价编制单位提供的本项目造价编制成果文件进行审核,并按委托人要求编制完整的造价审核成果文件,本项目审核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如下(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之前已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不纳入本次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
(1)审核招标工程量清单(含三级清单)、清单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2)变更工程预算审核;
(3)材料调差审核;
(4)工程结算审核;
(5)其他与委托项目造价相关的服务。
(6)若有需要,咨询人还需协助委托人完成如下工作:
①参加与委托项目有关造价控制的会议,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完成结算的审查及审计工作;
②发包人要求的其他造价管理或咨询工作。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2.4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段内各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完成止。
3.投标人资格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满足的资质条件如下:
3.4.1投标人应具备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4.2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3.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3.8本项目“五沙大桥扩建与互通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审核造价咨询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3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可通过本公告网页下方的“网上报名”链接进入)办结网上报名手续。
4.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应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23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1年4月23日9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6.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以上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所发布信息为准。
8.异议和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邮政编码:528300
联系人:宋工
电话:0757-22836873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2室
邮编:528000
电话:0757-82556401、15017744316
邮箱:860004778@qq.com
联系人:张浩、梁炜东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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