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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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和园、123地块、140地块项目售楼部物业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和园、123地块、140地块项目售楼部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GZY-GK-2021001-1
3.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和园、123地块、140地块项目售楼部物业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销售案场秩序维护、车辆引导、消防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礼仪迎宾服务;销售案场茶水服务、礼仪展示、接待讲解服务;销售案场、景观示范区、样板间及营销活动现场的清洁保洁服务;配合营销相关部门认筹、开盘等活动的开展等工作,具体项目的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地点:兴港和园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部片区,位于凌风街以东,巡航路以北区域;123地块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鄱阳湖路(郑港六路)以南,凌风街(郑港三街)以东;140地块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桥航路(祥瑞路)以南、凌寒街(郑港七街)以西区域。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售楼部撤场。
7.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能力和信誉。
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2份物业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5.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企业人员,需提供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及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者网络查询件),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查询明细表或网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6日00时00分至2021年4月22日23时59分,登陆“兴港启航电子采购平台(http://qh.xinggangtz.com/)”,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供应商入库申报相关事宜详见兴港启航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内《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及《供应商入库指南》。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网上缴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5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采用线上线下并行模式,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供线上电子文件和线下纸质文件,线上电子文件制作及上传操作说明详见兴港启航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平台手册”,电子文件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
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线下纸质文件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兴港启航电子采购平台203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C塔1-1)。
4.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需通过兴港启航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栏目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新点驱动并制作投标文件,纸质版文件应当与最终上传的加密电子版文件为同一版本。开标当天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携带制作电子文件的CA密钥现场解密。电子文件未按照要求进行上传、纸质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评标过程原则上以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电子版为准,如有非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无法解密或电子文件无法正常读取等异常情况,使用纸质版文件进行开评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C塔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88889955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刘英豪、王子帅
电 话:0371-86688490 /86688491转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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