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第五中学三期工程(附属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第五中学三期工程(附属工程)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彭审批发[2021]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除申请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和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外,其余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彭阳县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第10.9款”要求:注:本项目投标企业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变更、签证,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有序施工,因施工不规范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进度的迟滞,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款: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本项目试行远程异地评标,主场为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委数量2人;副场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委数量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现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专家6人;本项目试行远程异地评标,主场为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委数量4人;副场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委数量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澄清本项目确定报名时间及文件领取时间为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12日(截止于2021年4月12日17时00分整),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09:00分整。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望各投标单位予以理解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 标 人:彭阳县教育体育局代理单位: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彭阳县栖凤街595号地 址:银川市宁安北街136号宁夏建筑设计
研究院七层707
联 系 人:陈国强联 系 人:龙鹏羽
电 话:0954-7015275 电 话:1399504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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