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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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李仙江(川河)景东县段治理工程二期及附属设施建设PPP项目(监理、检测、全过程造价咨询)由景政复【2020】 113号 文进行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以及项目公司融资,本项目授权主体为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实施机构(采购人)为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机构: 北京金马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李仙江(川河)景东县段治理工程二期及附属设施建设PPP项目(监理、检测、全过程造价咨询)
2.2招标编号:云润政采【2021】PE—01号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 :
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子项,分别为李仙江(川 河)景东县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河道沿岸交通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川河拦河坝工程建设项目及河道景观建设项目。
1)李仙江(川河)景东县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
李仙江(川河)景东县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建设地点位于景东县 文井镇,设计防洪标准为十年一遇,防洪堤级别为 5 级。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工程、排涝工程、导线和堤岸工程。
2)河道沿岸交通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河道沿岸交通设施由川河风雨桥建设工程、金锁桥建设工程、金锁桥至文黑河东路、北部新桥至龙街引道四部分组成。
3)川河拦河坝工程建设项目
川河拦河坝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共包括三座拦河坝,其中:1#河坝高 2m,长 102m,底板高程 1153m,坝顶高程 1155m,拦河库容 12.6 万 m3,水域面积 12.5 万 m2;2#拦河坝高 1.5m,长 100m,底板 高程 1151.5m,坝顶高程 1153m,拦河库容 3.75 万 m3,水域面积 4.05 万 m2;3#拦河坝高 1.5m,长 90m,底板高程 1146m,坝顶高程 1147.5m, 拦河库容 4.19 万 m3,水域面积 10.3 万 m2。
4)李仙江(川河)景东县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附属工程河道景观
李仙江(川河)景东县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附属工程—河道景观项目规划面积270亩。
2.5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工程施工监理01;招标范围:李仙江(川河)景东县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及川河拦河坝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第二标段:工程施工监理02;招标范围:河道沿岸交通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及河道景观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工程质量检测01;招标范围:李仙江(川河)景东县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及川河拦河坝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第四标段:工程质量检测02;招标范围:河道沿岸交通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及河道景观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第五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范围: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过程的资金管理、阶段性工程量清单审计、造价控制、项目验收全过程审计,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工程变更造价分析、合同造价条款变更管理、工程款支付审核、隐蔽部位的现场工程计量、材料、设备价咨询、阶段性工程量清单审计等全阶段造价咨询服务)。
2.6 采购预算价:第一标段:工程施工监理01:1758200.00元
第二标段:工程施工监理02:1389900.00元
第三标段:工程质量检测01:880000.00元
第四标段:工程质量检测02:669500.00元
第五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210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总体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说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信用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 根据项目特点,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还需具备具体条件如下:
(1)第一标段:工程施工监理0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第二标段:工程施工监理0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第三标段:工程质量检测0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的能力。
(4)第四标段:工程质量检测02:①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公路(市政)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物沉降及变形观测;②具备国家或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检测内容。
(5)第五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3.4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5 本次招标第一至四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五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需要遵循的政府采购政策
(1)《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及标准的通知》。
(2)根据《财政部的法规依据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相关规定,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鼓励性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9〕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6)云南省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方式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成功和完成资料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费用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1年4月2日9:00时至2021年4月9日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将下述资料(加盖公章)按照顺序编辑成一个PDF 文件发送至446336545@qq.com邮箱完成资料审核。
5.3资料审核为下述资料:
①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两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查询的网页截图;④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⑤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投标人自行下载);⑥网上报名回执。
5.4投标人可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39.129.176.164: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证书(CA);办理企业电子印章,并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CA)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大厅4175窗口办理。(CA)办理联系电话:0879-2130262。
5.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必须于 2021年4月9日17:00时前从投标方的基本账户划入我公司账户。转账方式仅限电汇和转账方式(电汇及转账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如:李仙江(川河)景东县段治理工程二期及附属设施建设PPP项目(监理、检测、全过程造价咨询)XX标段文件费。如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导致所交纳费用与所投项目不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账户信息:
账 户: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4018301040001804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下马村支行
咨询电话:0871-65731759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上午08 :30时至09 :00时,地点为: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上午09:00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272401522690XD
招 标 人 地 址:景东县景川路319号
联 系 人: 徐成贵
联 系 电 话:1362879311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3734295506E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大荒地33号
联 系 人:杨晓玲
电 话:17787931004
电 子 邮 箱:446336545@qq.com
9. 监督部门
监 督 部 门: 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2724015226838R
监 督 电 话:0879-62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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