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虫害控制-中央财政农作物防治)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抚顺市现代农业及扶贫开发促进中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SZC20210400009 项目名称:病虫害控制-中央财政农作物防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9,920.00元 包组编号:1 包组名称:农业机械服务 最高限价:200,000.00元 采购需求:农业机械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按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包组编号:2 包组名称:化学农药 最高限价:299,920.00元 采购需求:化学农药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按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4月15日至2021年4月 2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免费下载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4月27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部(601室),递交完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到第二开标室(滚梯旁)等候 六、开启 时间:2021年 4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顺市现代农业及扶贫开发促进中心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葛布东街一号 联系方式: 康恕57137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辽宁省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市政府大楼东配楼(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联系方式: 024-57766703 邮箱地址: 10712921@qq.com 开户行: 抚顺银行汇金支行 账户名称: 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