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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县级公立医院薄弱专科建设、省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委托,对海南省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县级公立医院薄弱专科建设、省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海南省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县级公立医院薄弱专科建设、省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2、项目登记号:HNGP-FJC-2021-5182
3、项目编号:ZX2021-015
4、资金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2000000元
6、采购需求:
A包:床单位臭氧消毒机10台、移动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10台、病毒采样隔离仓1个、新冠核酸快速检测系统2套;B包: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1套、生物安全柜1台、12导心电图机3台、床旁监护仪3台、急救吸引器2台、双层输液车20辆;C包:监护型救护车1辆;(详见采购需求)
7、项目实施地点: 用户指定地点
8、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
9、付款方式: 双方协商
9、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否
10、是否进口产品:否
11、是否备案:是
12、是否属于多包项目:是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其它要求:3.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需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企业财务报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3需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和企业社保缴费记录;3.4需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3.5如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6所投设备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7需提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特别声明:同一个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的一个包号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A包:床单位臭氧消毒机等:否
B包: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等:否
C包:监护型救护车:否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请于 2021年04月09日16时50分(北京时间,下同 )至 2021年04月16日17时00分,从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海南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获取采购文件。
A包:床单位臭氧消毒机等: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4000元。
B包: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等: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6000元。
C包:监护型救护车: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21年04月30日09时00分 ;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3.1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http://zw.hainan.gov.cn/ggzy/)、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ainan.gov.cn/zhuzhan/)
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1年04月09日16时50分 至2021年04月16日17时00分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04月30日09时00分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
海南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卫生路41号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
联系人:
符先生
联系人:
黄女士
电话:
0898-27721591
电话:
65220359
2021年04月09日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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