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2021014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合同估算价:203.000000万元
2.1.2服务期:1年
2.2招标范围:因业务需要,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无锡、江阴、宜兴三个服务点进行车辆租赁服务,租车数量至少为:无锡点16辆,江阴点12辆,宜兴点8辆,合计36辆轿车。品牌:大众宝来/朗逸等同级别全新车;车辆配置:1.5AT,自动挡,胎压报警,发动机启停,车载蓝牙;江阴点12辆车需安装ETC设备。租赁车辆需具有无锡营运牌照,上牌日期需在合同签署日期之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投标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
4.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5.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缴费证明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3月30日09时00分至2021年04月06日16时00分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wxcq.com.cn:8028/TPBidder)网上报名,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2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路晶石国际中心A 座25楼2501室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0-88213531
电子邮件:11212847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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