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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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凌海市滨海城区基础设施项目(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海市滨海城区基础设施项目(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大有经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抗议特别国债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一 个标段。
2.2项目名称:凌海市滨海城区基础设施项目(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3 建设内容: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处理能力5000吨/d,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工程,处理能力1万吨/d,总处理能力1.5万吨/d。
2.4项目地点:锦州大有经济开发区境内。
2.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8质量标准: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含)以上建造师(相关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03日8:00至2021年04月09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锦州市)及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报名,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将网上报名回执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以开标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注: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步骤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帮助中心--下载专区(链接:http://ggzy.jz.gov.cn)。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50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23日09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21年04月23日09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4网上递交地址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lnzxzb.cn)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大有经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16-866663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704161263
2021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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