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粮浜地块改造一期筹开物资——健身器材项目答疑及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SC2021041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招标采购的皇粮浜地块改造一期筹开物资——健身器材项目作如下答疑:
1、如果一个品牌同时授权两个或以上的经销商参与投标是否可以?我方反对,因有串标嫌疑。
回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2、请问财务报告是需要提供品牌方国外厂家的审计报告还是投标主体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应该是提供投标主体报告。
回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3、请问价格评分是以第一次报价还是第二次报价为准?
回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4、请问美国力健品牌是否可以,另外乔山Matrix跟速尔Sole这两个品牌贵方是否认可是同一级别?
回复:不予认可。
5、请问NSCC是国内认证机构,但我方所投标书内品牌为意大利泰诺健,在国内市场流通使用无需NSCC认证,是否可以只提交国外对等的产品质量认证报告CE认证,也不属于综合评分扣分范畴?
回复:竞争性磋商公告中“7.所投清单产品(采购清单)中1-16项须为同一品牌产品,且所投室内健身器材须取得四项或以上NSCC认证(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更正为“7.所投清单产品(采购清单)中1-16项须为同一品牌产品,所投室内健身器材须取得四项或以上NSCC认证(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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