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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心汉十高速公路武当山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WDSGZ-1标段施工答疑通知
公告名称:
湖北省中心汉十高速公路武当山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WDSGZ-1标段施工答疑通知
所属地区: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4-15
详细内容:
汉十高速公路武当山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第5号补遗书

项目备案编号:HBSJ-202012GL-063001001

根据《汉十高速公路武当山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现发布第5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2页,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投标人应将补遗书置于其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无需传真回函确认。

招标文件补遗

一、本次补遗更新了工程量固化清单,请各投标人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bbidcloud.cn/hubei/)上自行下载。

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7.2 预付款 相关内容调整为:

17.2 预付款

17.2.1预付款

本项约定为:

开工预付款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的10%。在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且承包人承诺的主要设备进场后,招标人应在当期进度付款证书中向承包人支付开工预付款。

承包人不得将该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招标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该项费用的使用,如经查实承包人滥用开工预付款,发包人有权立即向银行索赔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17.2.2 预付款保函

承包人无须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预付款,应按照本合同第17.2.1项规定使用,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对预付款的正常使用承担保证责任。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本项约定为:

(1)开工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扣完。

三、其他内容不调整。

招标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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