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共灌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室内外智能化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20723-F-GYZFCG202104005
项目名称:中共灌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室内外智能化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64.5万元
最高限价:64.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需求:本工程位于连云港灌云县开发区,包括中共灌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室内外智能化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②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该招投标活动中无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
④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的承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⑤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⑥投标人承诺所投产品与原有大屏、音频系统平台进行无缝对接,提供所投产品供应商无缝对接原平台承诺书。若作虚假承诺,中标后无法进行无缝对接,按无效标处理并将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费用
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现场踏勘
现场施工环境各异,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须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过现场后将被视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情况、工作难度、施工条件及平台对接的详细情况获得了解,并被认为投标人已充分了解自己中标后有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赔偿。(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产生费用自理)
因本项目涉及LED显示屏、监控、会议等多个系统及多个平台融合集成的特殊性,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要求:
★①、需提供现场LED显示屏位置定位:应充分考虑LED显示屏安装区域位置的合理性、安全性及良好的视角效果,并绘制现场实景效果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标书中体现,以确保本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②、需提供现场设备点位及路由规划:针对本项目中的LED显示屏、监控、会议系统设备在现场进行合理安排,并绘制平面布置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标书中体现。(为确保本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弄虚作假者按无效标处理)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 月9日至2021年4月 16日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开启
时间:2021年4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投标文件相关要求:
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无须递交备份文件;
②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③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⑤中标后中标人按以下要求提供书面投标文件:
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纸质与电子标书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标书一份(U盘形式、不加密无毒),中标后提供。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3、本项目的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代理咨询等费用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单位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灌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灌云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
联系方式:18115991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811599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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