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2企业信用修改为:
“信用分值:110≤投标人信用分值<125,得1分;125≤投标人信用分值<140的,得3分;投标人信用分值≥140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以A、B两个值中较高的作为投标人企业信用评分依据(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其诚信分值以联合体中分值较高者作为信用分值评分依据):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中现场查询,A=投标人施工类诚信分值的最高值;(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登记的企业,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在秭归县人民政府官网”秭归县建筑市场诚信管理系统”中现场查询,B=投标人诚信总分+20。(初次进入我县建筑市场且未进行登记的企业,诚信总分计为80分)”
招标人:秭归县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联系人:谭以国
联系电话:136471731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车管所综合楼5楼
联系人:郑彩莉
电话:1897253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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