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响应人:
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须知第2.2.2条的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人发出该补遗公告。该补遗公告是对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或补充,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文件同等的效力。响应人应与采购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公告为准。
关于采购文件中投标地址的修改
采购文件原采购公告第6.2款:“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3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请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持下述资料至湖南省长沙三一大道500号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3楼2307会议室获得磋商资格后递交响应文件交采购人签收。”修改为: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3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请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持下述资料至湖南省长沙三一大道500号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楼 2006会议室获得磋商资格后递交响应文件交采购人签收。”
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以本补遗书为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各潜在响应人如对以上补遗公告有异议,请按采购文件采购须知2.2.1条规定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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