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需求,拟采购“全自动定氮仪(含消解仪)”,拟采购设备需达到以下要求:
1、检测范围:0.1-210mg氮;回收率:99-101%(0.1mg-210mgN);重现性RSD≤0.5%;
2、消化炉:20位铝模块式整体加热,保证加热消化的均匀性,同时适用于250ml/400ml消化管。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目前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产品,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
特此公示,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14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69290321
联系人:孙鹏/蒲苗苗/洪胜兰
监督管理机构: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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