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 张家口市阳原县2021年非贫困村道路亮化工程
建设地点:阳原县内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资金财政资金
建设周期::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
2.2招标范围:张家口市阳原县非贫困村道路亮化工程
1. 阳原县要家庄乡、西城镇、东堡乡、高墙乡、化稍营镇、大田洼乡、辛堡乡、马圈堡乡、浮图讲乡、揣骨瞳镇、东井集镇共11个乡镇49个村(详见工程量清单)
2. 建设内容:49个非贫困村道路安装太阳能LED路灯2123盏(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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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络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具有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户开户银行2021年4月1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