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人民医院智慧药房药学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南丰县人民医院智慧药房药学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4月29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DDCGWXH113
项目名称:南丰县人民医院智慧药房药学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00000.00 元
最高限价:41196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抚丰购2021F000441436 | 南丰县人民医院智慧药房药学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 1 | 项 | 43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待新院建成后供货(具体时间以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30 天内供货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原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出具的承诺函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2日 08:30 至 2021年04月19日 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9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南丰县傩乡大道桔都文化传播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特别提醒: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除提交投标文件外还应将1、3条资格文件应单独提供一份做为资格审查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南丰县人民医院
地址:抚州市南丰县交通路 99 号
联系方式:15179472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891号
联系方式:18979440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雪华
电话:1897944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