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滨海县八巨镇卫生院、五汛镇卫生院整体搬迁工程规划设计服务项目,经批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现将本项目相关招标事项如下:
2.项目概况及规模
2.1滨海县五汛镇卫生院总建筑面积约15000㎡,规划床位150床;滨海县八巨镇卫生院总建筑面积约10000㎡,规划床位100床。
2.2五汛镇卫生院面积约50亩;八巨镇卫生院约40亩。
2.3建设内容:滨海县八巨镇卫生院、滨海县五汛镇卫生院整体搬迁新建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3.1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滨海县八巨镇卫生院、五汛镇卫生院整体搬迁工程规划设计服务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且针对项目的概念设计、建筑方案等提供专业设计方案;建筑方案设计(包括估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中标后实施),施工图设计主要内容包括(不仅限于):总平面规划、土建(含水、暖、电等)、消防设计、各类管线综合及配套设施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景观设计、智能化设计、道路、医疗机构相关专业性设计等(设计总承包)。上述各类设计必须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深化,均应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确保通过图审中心图审及施工配合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其他相关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3.2项目地址:
3.2.1五汛卫生院用地位于五汛镇光明路东侧、学苑路北侧,环境开阔,交通便利;主要车流来向为西侧,南侧有道路相连。
3.2.2八巨卫生院用地位于八巨镇财源路与永东线交界处,和镇政府及主要机构并列放置;交通便利,主要车流来向为南侧,西侧有道路相连。
3.3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符合项目建设周期要求(各阶段工作成果应满足相应阶段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3.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确保通过规划审查和图纸审查(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组织的审查工作;如涉及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参加并按专家评审会最终意见进行整改),且质量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采购人项目实施要求。
3.5预算金额:综合单价105元/平方米。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4.2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要求如下:
专业要求 | 资格要求 | 数量要求 |
建筑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不少于 1人 |
结构 |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不少于1人 |
暖通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 不少于 1人 |
给排水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 | 不少于 1人 |
电气 |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 | 不少于 1人 |
注:①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上述人员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不可兼任且上述人员一人多证书多专业只能按其中一个证书一个专业计。
②如职称证书上未体现相对应的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项目组主要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2020年10月1日以来至开标当月(含当月)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4.3其他要求:
4.3.1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3.3财务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4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3.5项目组主要人员不得为退休人员。
4.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6. 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6.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6.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无息):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归档后退还。(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电话:0515-84198010)。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2021年4月13日8时30分至2021年4月19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7.2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7.3联系人:骆成,电话:13270090666(现场)
7.4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须提供投标人代表凭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投标信息表(格式见附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方可到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箱等方式向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或点击回执。
7.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现场踏勘
8.1招标人不组织,如投标人需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配合。
8.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6日9时30分整。
9.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6开标三室。
9.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0.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结算价=中标单价*建筑面积
中标人提交项目总体规划设计阶段成果、建筑功能区域详细规划设计评审通过后七日内,支付中标价的15%;
施工图全部设计完毕并审查合格后十日内付款支付至中标价的70%;
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中标价的80%;
工程全部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结清余款。
注:所有款项价格均为含税价,无任何利息补偿。
11.发布公
除“9.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张凯
电 话:13485208188
电子邮件:101967646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骆成
电 话:13270090666
电子邮件:1223318426@qq.com
2021年4月13 日
附表: 投标人投标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说明:“联系人邮箱”用于发送招标文件以及有关变更、更正、澄清、说明等。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附件: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项目及满分值 | 评标标准 |
1 | 价格 (10分) | 通过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3分,每低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分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以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方可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 说明: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算术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2 | 投标人 综合实力 (10分) | 1、除本项目资格条件中要求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他各专业成员外,还拟派总图专业负责人的,且总图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类职称证书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的,得2分。(投标时提供总图专业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证书的不得分。) 2、除本项目资格条件中要求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他各专业成员外,还拟派动力专业负责人,且动力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的,得2分。(投标时提供动力专业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证书的不得分。) 3、除本项目资格条件中要求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他各专业成员外,还拟派BIM专业负责人,且BIM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建筑信息模型高级职业技能证书的,得2分。(投标时提供BIM专业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建筑信息模型高级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证书的不得分。) 4、除本项目资格条件中要求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他各专业成员外,还拟派造价专业负责人,且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投标时提供造价专业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证书的不得分。) 5、除本项目资格条件中要求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他各专业成员外,还拟派道路专业负责人,且道路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类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的,得2分。(投标时提供道路专业负责人职称证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证书的不得分。) 注:上述拟派人员每个人最多计取 1个专业,每个专业最多计取1 次,除上述要求提供的证书外,拟派人员还须提供2020年6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否则不得分】,如发现上述证明资料有无效、缺项、不实之处的,不得分。 |
3 | 业绩 (3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卫生类建筑设计项目的,得3分,本项最多3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业绩同原件及复印件(业绩以提供的设计合同原件为准,设计合同原件中须体现建筑面积,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相关指标的,须提供发包方关于该项目的相关指标证明加盖发包方公章的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业绩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
4 | 技术部分(67分) | 一、设计说明书(12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由评委综合比较,在1.5-3分内酌情打分。 2、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指标是否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由评委综合比较,在1.5-3分内酌情打分。 3、设计说明中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由评委综合比较,在1.5-3分内酌情打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齐全,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的内容详细、合理。 由评委综合比较,在1.5-3分内酌情打分。 二、设计方案(55分) 1、总平面布局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由评委综合比较,在1.5-3分内酌情打分。 2、总平面布局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由评委综合比较,在1-2分内酌情打分。 3、总平面布局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由评委综合比较,在1-2分内酌情打分。 4、总平面布局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由评委综合比较,在1-2分内酌情打分。 5、总平面布局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及日照间距要求,由评委综合比较,在1-2分内酌情打分。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由评委综合比较,在1-2分内酌情打分。 7、建筑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由评委综合比较,在1.5-3分内酌情打分。 8、建筑功能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设计合理,由评委综合比较,在1.5-3分内酌情打分。 9、建筑功能的功能空间分区合理、流线清晰,是否便于管理,不同功能区结合合理,由评委综合比较,在1.5-3分内酌情打分。 10、建筑造型的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由评委综合比较,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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