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滨海县教育局2021年全县教育改扩建工程检测服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县教育局,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滨海县教育局2021年全县教育改扩建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2.项目规模概况:工程招标范围包含【1滨海县界牌镇第二中心小学、2滨海县滨淮镇第二中心小学、3滨海县八巨镇中心小学、4滨海县八滩镇中心小学、5滨海县滨淮镇中心小学东校区、6滨海县滨海港镇中心小学、7盐城滨海港经济区第二中心幼儿园、8滨海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9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本部、10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中市路南校区、11滨海县实验小学新建南路校区、12滨海县第一初级中学西湖路分校、13滨海中学、14滨海县通榆初级中学、15滨海县正红镇中心小学、16滨海县蔡桥镇中心小学、17滨海县通榆镇中心小学、18滨海县天场镇中心小学、19滨海县五汛镇第二中心小学、20滨海县正红镇第三中心小学、21滨海县天场初级中学】;招标范围为:各单体的土建、安装、桩基、材料、消防、防雷、环境等项目。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检测内容主要为:工程建筑物土建工程、基坑沉降检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含通信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消防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等施工图内全部项目的所有工程材料检测,检测范围包括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力学性能、砂石常规、混凝土强度等。
4.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见证取样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混凝土用钢材、砂石常规、砼及砂浆性能、混凝土外加剂、沥青及沥青混合料);专项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单桩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高应变检测、钻芯法检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后置预埋件、砌体结构、结构性能、建筑节能检测、保温材料层检测、热工性能现场检测、围护结构实体检测等内容】;备案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水电、墙体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等其他一切需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
注: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项目,涵盖了从项目开始到交付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查阅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所有风险因素。
5.服务质量要求:
5.1项目检测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测报告的编写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2响应服务:中标人需在接受招标人委托任务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未及时到达现场的,罚款3000元/次。
5.3检测时间要求: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施工进度的需要,及时安排检测。一般情况下自委托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委托日)投标人应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特殊情况中标人应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委托日)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
5.4验收:
(1)检测单位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一式六份。
(2)质量标准及要求: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
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0万元,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总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见证取样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混凝土用钢材、砂石常规、砼及砂浆性能、混凝土外加剂、沥青及沥青混合料等】;专项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单桩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高应变检测、钻芯法检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后置预埋件、砌体结构、结构性能、建筑节能检测、保温材料层检测、热工性能现场检测、围护结构实体检测等内容】;备案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水电材料、墙体材料(含屋面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检测】等其他一切需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且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自2020年10月1日以来至开标之日当月(含当月)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且保证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按协议职责分工的约定必须满足其所承担业务的资格条件;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有不良行为记录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6.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及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4月9日起。
2、领取地点: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XlhYX_ofk6__ez26M4TrQ提取码:7pm2)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夏琪手机号码:13901952525)。
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用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滨海农商银行,账号:3209222601201000321810,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费用的交款凭据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292002257@qq.com。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县城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22日15时00分00秒。
2.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292002257@qq.com
七、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付款方式:
所有工程桩基结束后出具报告后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余款全部结清(上述付款,均不计利息,结算时需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依据:在付款时提供相应的检测成果报告及明细表,在审核无误后方可支付。
九、发布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教育局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13962034852
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琪
联系电话:13901952525
邮箱:292002257@qq.com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