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一、比选文件修改:
1、比选文件第6页比选须知前附表第13项履约保证金第①点原“①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银行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即合同暂定价的10%)汇达比选人指定账户”修改为“①履约担保金额:暂定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以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保函可以是银行保函,也可以是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履约担保金的提交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若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的基本账户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若采用担保保函的,由相关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相关省、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需附担保单位出具的截止至组织开标时间前当年度已出具的所有季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金负债表、利润表),若组织开标时间为第一季度,则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履约担保期限: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履约担保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2、比选文件第3页第十一比选保证金第1点原“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14000.00)”修改为“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
3、拟投入本项目勘察人员要求为单位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在职证明。在职证明以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以岗位证书或劳务合同所署单位为准,比选文件中涉及此项内容的均按此修改。
二、补充通知:
1、投标人应随时留意有关本招标工程活动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任何疏忽或遗漏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
1、本通知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c.gov.cn)上公布。
2、比选文件如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比选申请人应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单位领取书面资料。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双玺7幢903室)
电话:0596-2956050联系人:小朱
比选人:漳州城汇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