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城区排水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遂政采【2021】C03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遂川县城区排水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点评分标准
序号 评标因素 分值 评标标准
1 价格总分 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服务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注:(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技术总分(40分)
2.1 实施方案 10分 (1)项目实施措施方案:(6分)
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流程及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周密合理的组织方案,落实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规划成果。
进度计划、项目组织及工作流程安排合理、制度健全、切实可行,优得6分,良得3分,一般1分,未提供者得0分。
(2)后期服务:(4分)
成立技术服务团队,提出服务措施,承诺配合采购单位做好可能的调整、修改及完善等工作。安排合理、措施到位,优得4分,合理得2分,未提供者得0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实施方案。
2.2 对遂川县城区雨水系统现状的认识 10分 根据投标人对遂川县城区雨水系统现状建设、运行情况的现状评估,从熟悉程度、认识理解等方面进行评分,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2分;
根据投标人对遂川县城区雨水受纳水体的现状评估,从熟悉程度、认识理解方面进行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1分;
根据投标人对遂川县城区雨水系统现状存在的问题分析,从问题梳理是否准确,积水(内涝)现状分析是否契合遂川县实际等方面进行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1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对遂川县城区雨水系统现状的认识。
2.3 对遂川县城区污水系统现状的认识 10分 根据投标人对遂川县城区污水管网现状建设、运行情况的现状评估,从熟悉程度、认识理解等方面进行评分,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2分;
根据投标人对遂川县城区污水厂建设、运行情况的现状评估,从熟悉程度、认识理解等方面进行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1分;
根据投标人对遂川县城区污水系统现状存在的问题分析,从问题梳理是否准确,契合遂川县实际等方面进行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1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对遂川县城区污水系统现状的认识。
2.4 项目编制的重点、难点分析 10分 根据投标人对排水现状、规划重难点的分析,从分析理解的深刻程度、准确性方面进行评分,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2分;
根据投标人对重难点问题提出的解决思路,从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性方面进行评分,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2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编制的重点、难点分析。
3、商务总分(20分)
3.1 项目负责人 6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4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的得2分。
评审依据:提供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6个月内(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原件核查)
3.2 团队人员 8分 设计团队人员规模要求(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工程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8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6个月内(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原件核查)
3.3 企业业绩 6分 投标企业从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城市给排水专项规划(如:雨水、污水规划)的,每提供一个案例的得2分,最高6分,未提供者得0分。
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现更正为:
序号 评标因素 分值 评标标准
1 价格总分 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服务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注:(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技术总分(48分)
2.1 实施方案 12分 (1)项目实施措施方案:(6分)
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流程及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周密合理的组织方案,落实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规划成果。
进度计划、项目组织及工作流程安排合理、制度健全、切实可行,优得6分,良得3分,一般1分,未提供者得0分。
(2)后期服务:(6分)
成立技术服务团队,提出服务措施,承诺配合采购单位做好可能的调整、修改及完善等工作。安排合理、措施到位,优得6分,合理得3分,一般1分,未提供者得0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实施方案。
2.2 对遂川县城区雨水系统现状的认识 12分 根据投标人对遂川县城区雨水系统现状建设、运行情况的现状评估,从熟悉程度、认识理解等方面进行评分,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1分;
根据投标人对遂川县城区雨水受纳水体的现状评估,从熟悉程度、认识理解方面进行评分,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1分;
根据投标人对遂川县城区雨水系统现状存在的问题分析,从问题梳理是否准确,积水(内涝)现状分析是否契合遂川县实际等方面进行评分,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1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对遂川县城区雨水系统现状的认识。
2.3 对遂川县城区污水系统现状的认识 12分 根据投标人对遂川县城区污水管网现状建设、运行情况的现状评估,从熟悉程度、认识理解等方面进行评分,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1分;
根据投标人对遂川县城区污水厂建设、运行情况的现状评估,从熟悉程度、认识理解等方面进行评分,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1分;
根据投标人对遂川县城区污水系统现状存在的问题分析,从问题梳理是否准确,契合遂川县实际等方面进行评分,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1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对遂川县城区污水系统现状的认识。
2.4 项目编制的重点、难点分析 12分 根据投标人对排水现状、规划重难点的分析,从分析理解的深刻程度、准确性方面进行评分,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2分;
根据投标人对重难点问题提出的解决思路,从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性方面进行评分,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2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编制的重点、难点分析。
3、商务总分(22分)
3.1 项目负责人 7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4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的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资格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6个月内(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原件或带电子印章的缴纳凭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3.2 团队人员 9分 设计团队人员规模要求(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工程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9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6个月内(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原件或带电子印章的缴纳凭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3.3 企业业绩 6分 投标企业从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城市给排水专业规划(如:雨水、污水规划)的,每提供一个案例的得2分,最高6分,未提供者得0分。
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原件。
更正日期:2024年4月21日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川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按更正公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此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川县城市管理局(主管预算单位)
地址:遂川县泉江镇文献街44号
联系方式:0796-6311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遂川县城工农兵大道35号(县茧丝绸总公司四楼)
联系方式:0796-6327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0796-6327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