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0552 | 项目名称 | B大道以北、湖东路以东地块(暂定名金融商务中心启动区)项目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0552003001 | 标段名称 | B大道以北、湖东路以东地块(暂定名金融商务中心启动区)项目 施工招标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
B大道以北、湖东路以东地块(暂定名金融商务中心启动区)项目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B大道以北、湖东路以东地块(暂定名金融商务中心启动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为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B大道以北、湖东路以东
2.1.2建设规模:总用建筑面积约22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万㎡、地下建筑面积约9万㎡。总投资额约24亿。
2.1.3工程建安投资额:约18亿元。
2.1.4工期要求: 10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竣工日期:2024年2月。
2.1.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土建、水电安装、空调通风、消防、幕墙、钢结构、智能化、精装修、室外配套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各专业具体施工范围及界面划分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变更审批通过至开标时间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 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及附件 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投标人应充分且详实的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目前的工作岗位和职务资料;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建设主管部门的公示或公告为准。
3.3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注: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企业自2015年3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非住宅楼、非公寓楼、非厂房)施工总承包工程。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出建筑面积,如体现不出建筑面积,可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证明资料。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证明)。
3.5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取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办法。
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9家,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对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打分或有权根据招标人所组织的约谈、考察结果,择优选取9家投标申请人;
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9家时,招标人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重新组织招标。
说明:若出现得分相同时,则采用招标人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4.2招标人可能会在资格审查阶段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笔试、考察及约谈,笔试、考察及约谈内容将作为确定合格投标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招标人、监管部门等组成考察和约谈小组,对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业务能力等进行了解。投标申请人情况、施工业绩、信誉、现场施工管理等考察情况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约谈情况将提交资格审查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确定最终合格投标人。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如未按通知要求完成笔试、考察、约谈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则视为投标申请人放弃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招标人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
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有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不能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项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投标人在招标人其他项目中出现履约情况较差等情况,招标人将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
4.3本项目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
4.4“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规则见附件一。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4月19日 23 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4月26日09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6号楼 | 地址: | 南通市濠西路288号华都商业广场4幢508室 |
联系人: | 张莹杰 | 联系人: | 薛女士 |
电 话: | 13862841755 | 电话: | 18115810507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jsxsjgs@126.com |
附件一:
有限数量制评审办法(满分50分)
一、认证体系(满分6分)
1、投标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2、投标企业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3、投标企业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二、信用评价(满分20分)
1、投标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得20分;
三、业绩(满分16分)
1、投标企业自2015年3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非住宅楼、非公寓楼、非厂房)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2、投标企业自2015年3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高度超过100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非住宅楼、非公寓楼、非厂房)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3、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3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非住宅楼、非公寓楼、非厂房)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4、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3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高度超过100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非住宅楼、非公寓楼、非厂房)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出建筑面积或建筑高度,如体现不出建筑面积或建筑高度,可提供通过审图合格的图纸文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证明)。
②如为项目负责人业绩所提供证明材料中还需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
③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相同。
四、工程奖项(满分8分)
1、投标企业承建的工程有获得“鲁班奖”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2、项目负责人承建的工程有获得“鲁班奖”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备注:①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的扫描件上传至评标系统;
②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文件刊印时间为准;
③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一次;
④奖项有效期为三年(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日往前推算);
⑤企业奖项和项目负责人奖项可以相同;
⑥如为项目负责人获奖,所提供证明材料中需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文件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奖项、相关人员资格证书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附件二: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其他材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各投标人须将“能正确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加密锁”带至开标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人必须当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必须当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一、开标顺序及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技术标评标(暗标、远程评标)(10分)
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文件无需制作封面,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业绩或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单位的标记,技术标投标文件字体除图表外统一为仿宋_GB2312,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一)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的评标(总分8分):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齐全,施工方法正确,施工措施得当,技术方案科学,人员、材料、机械等安排合理,满足本工程施工的各项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按下表要求进行评审:
项 次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 准分值 |
1 | 项 目 总 体 部 署 | 总体 概述 | 1、对投标项目的基本情况的阐述 | 0.21~0.3 |
2 | 2、施工组织总体设想及各工种之间的衔接布局 | 0.21~0.3 |
3 | 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0.21~0.3 |
4 | 施工 进度 | 1、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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