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泉山实验学校室外挡土墙及门卫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陵县泉山实验学校室外挡土墙及门卫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兰陵县泉山实验学校室外挡土墙及门卫工程为兰陵县泉山实验学校北扩项目的配套工程,前期主体工程已完成招标正在建设中,此次招标主要包含配套的室外挡土墙(院墙)及门卫,投资额6126024.09元。
2、招标范围:主要包含兰陵县泉山实验学校北扩项目的配套室外挡土墙及门卫工程,具体明细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5、计划工期: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1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2万元。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保险机构应当在临沂市设有服务机构,且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 150%)、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投标保证金使用网上缴纳,保险保函和银行保函均可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与保函须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联系电话:1890549799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上午09:30时,过时作废。
地点:兰陵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4、开标时间:2021年4月29日上午09:30时。
地点:兰陵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linyi.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兰陵县泉山实验学校
地址:兰陵县城驻地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13954993996
代理单位:山东天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北京路环球中心C座20楼2001-2002室
联系人:宋工
电话:18560533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