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B3206210336000465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工程 |
标段编号 | B3206210336000465013001 | 标段名称 | 提质增效城区道路雨、污水管网修复(建成区主支管网)勘察、设计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
海安市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工程提质增效城区道路雨、污水管网修复(建成区主支管网)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安市B区域(永安路以东,老通扬河以南,中坝路以西,江海路以南,宁海路以西,长江路以北)、C区域(如海河以东,老通扬河以南,永安路以西,长江路以北)、D区域(宁海路以东,老通扬河以南,长江路以北)、E区域(如海河以东,长江路以南,永安路以西,东海大道以北)、F区域(永安路以东,长江路以南,宁海路以西,东海大道以北)、G区域(宁海路以东,长江路以南,老通扬河以西,东海大道以北)、H区域(如海河以东,老通扬河以北,新通扬河以南通榆路以西)、I区域(通榆路以东,日月路以南,迎宾路以西,老通扬河、黄海路以北); J区域(连申线以东,黄河路路以南,通榆路以西,新通扬河以北);建成区区域。
2.2工程规模:海安市B、H、J、E、F、G、C、D、I区域内市政道路的雨污水管网(建成区主支管网)、B、H、J、F部分区域(住宅小区、学校、医院、公共建筑、行政事业单位、背街里巷、城中村)内部排水管网和阳台水、庭院水,B区域面积约2.5平方千米、H区域面积约3.6平方千米、J区域面积约5.2平方千米,E区域面积约4.81平方千米,F区域面积约5.32平方千米,G区域面积约5.57平方千米,C区域面积约2平方千米,D区域面积约2.13平方千米,I区域面积约2.51平方千米,暂估管网长度约750公里。B、H、J、E、F、G、C、D、I区域内市政道路的雨污水管网(建成区主支管网),B、H、J、F部分区域内部排水管网,具体规模详见附件。总投资约9000万元。
2.3合同估算价:约185万元;
2.4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设计质量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得到发包人的认可,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建筑标准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
2.5工期要求:根据招标人确定的排水管网检测单位排查检测结果,7天之内出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等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确定的排水管网检测单位排查检测结果,对海安市提质增效B、H、J、E、F、G、C、D、I区域内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B、H、J、F部分区域内部排水管网进行缺陷修复所涉及全部工程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内容:道路、雨污水管网等涉及所有专业工程的勘察、设计,主要工作: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调整)、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书(表)、工程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办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手续、组织施工图审查以及施工阶段的现场配合、竣工验收、竣工图绘制等后续技术服务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本工程须具备至少2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给水排水)的技术人员常驻。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16年1月1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达5000万元及以上市政排水管网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
(2)2019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20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书;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04月06日到2021年04月26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审标准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7万元整。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3)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翔:15240580971、0513-8181959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海审窗口
联系人:刘文秋
联系人:陈钧 钱琤
电话:0513-88898175、15851348360
电 话:0513-81819577(中心窗口)、81813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