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扩建工程(渠道部分)三标施工(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扩建工程(渠道部分)三标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农经【2012】1025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省级包干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改委(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农经【2012】1025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眉山市彭山区江口镇街道;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标段为彭眉支渠,总长度4.237km,其中明渠5处,长度1.362km;暗渠2处,总长度0.555km;隧洞5座,长1.247km;渡槽4座,长0.756km;倒虹管1座,水平长0.311km,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地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且承包人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施工区及生活区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灌区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4月 3日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系统登录入口”—“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4 月 28日 10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四川省水利厅
电 话:028-86936652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眉山市彭山区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
地 址: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共和村3组
邮 编:620860
联 系 人:宛先生
电 话:028-38525808
传 真:028-38525808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静沙南路沙河一号 2 期 7 栋 22 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敬先生
电 话:028-86764737
传 真:028-86764737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1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