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新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环城绿道一期水泥砂石材料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新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环城绿道一期水泥砂石材料进行询价采购 (详细内容见下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物资 | 规格 | 暂定数量 |
1 | 水泥 | 32.5 | 130吨 |
2 | 碎石 | 级配246 | 1600吨 |
3 | 黄砂 | 中粗砂 | 400吨 |
备注:需分批次送货 |
一、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二、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报价中包含采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即材料费、材料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售后服务费、不可预见费、风险费、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质保等其它一切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运输、装卸过程中的材料损耗由供应商承担。若投标报价计算错误,在结算时以有利于采购单位的计价方式予以确定。
2.本次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若我公司最终用量不足暂定数量,则结算价按实际用量结算。若因现场原因使用数量需增加的,结算价按实际用量结算。
三.报价书面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质保承诺书:按提供的质保承诺书格式填写(附件一);
(3)报价表: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二);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4月8日下午14:00-14:30 时密封送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地址: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东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二层)。
(2)采购单位联系人:陆灵利,联系方式:051369961142。
(3)投标单位应缴纳82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票或现金,我公司账户(收款人:启东市新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启东支行,账号:50370188000182536),备注写明:环城砂石投保。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汇票或现金,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定标后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需密封在信封中,信封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纳的,采购单位填写收据(该收据作为退还投标保证金依据,缺失的概不退还)。
6.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数量、质量及尺寸均符合需方要求的材料。采购单位要求材料进场过磅,送至现场需提供过磅单。采购单位可指定过磅地点对供货数量进行抽查核对,过磅费用由供货方支付。若经抽查,发现该车数量缺少超过5%的,则已完成供货部分的货款均按此比例进行双倍扣除。
(3)材料质量不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的必须无条件退场并重新发货,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质量检测费用、误工费用等所有费用)。若出现两次质量问题,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4)交货期:接采购单位通知,分批次送货。须按采购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单位要求数量的送货。
(5)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合同签订之前以转账的方式缴纳至采购单位账户(开户行:江苏银行启东支行,账号:50370188000182536),备注写明:环城砂石履保,在合同履行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在送货期间无理由拒绝送货、数量和质量上不符合我方要求、接采购单位通知后不及时送货的,采购单位视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如由于中标单位原因,中途停止供货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价格风险分担:开标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的价格波动不予调整,一个月内未能完成供货的,对剩余材料的价格予以调整。调整方法为:①开标当期信息指导价与中标价计算出中标下浮率;②供货当期的材料信息指导价与开标当期信息指导价波动超过10%以上的部分予以调整(10%及以内不予调整),调整金额根据下浮率计算确定。
(8)中标单位在供货期间必须无条件配合启东市创文创卫工作。
三、招标控制价
总价414400元(报价大于或者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不含税总价最低中标。
2.若不含税总价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3.不含税总价计算方式为投标单位投标总价合计/(1+投标单位报价相应税率)。(如投标总价合计为120000元,税率为13%,则不含税总价=120000/(1+13%)=106194.69元;若投标总价合计为115000,税率为3%,则不含税总价=115000/(1+3%)=111650.48元)。
4.当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招标人也可依法重新招标。
五、付款方式
供货完成后支付至相应货款的60%,余款于2021年年底付清,不计息。(若2021年年底未供应完成,则年底支付本年度供货量的全部金额,年后继续供应,供应完成后支付本年度供应货款的60%,余款于年底付清,不计息。)
启东市新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备注:(1)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被列入城投公司供应商不良信用库,在2020年11月27日起至2022年11月26日期间不得参与城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项目投标;(2)江苏宏穗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已被列入城投公司供应商不良信用库,在2020年12月16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期间不得参与城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项目投标。
附件一、报价表
环城绿道一期水泥砂石采购询价报价单
序号 | 采购物资 | 规格 | 暂定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水泥 | 32.5 | 130吨 | | |
2 | 碎石 | 级配246 | 1600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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